2月17日,淮安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外出务工人员留乡就业工作的通知》,推出抓好“两项调查”、落实补贴政策、畅通维权渠道、强化组织领导四项内容共9条措施,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想方设法让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能够留乡投身家乡经济建设,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催生人口“新红利”,打造乡村振兴“生力军”。
落实补贴政策方面,《通知》提出:
一是企业吸纳就业补助。企业自行招聘外出务工人员留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标准为500元/人。
二是就业服务补助。积极培育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市内企业建立送工、用工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市内用工市场调剂机制。对成功介绍外出务工人员留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00元/人的就业服务补助,对企业不再重复给予吸纳就业补助。
三是留乡就业补贴。外出务工人员留在本地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留乡就业人员一次性1000元/人就业补贴。
畅通维权渠道方面,《通知》指出,对于留乡就业人员与前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解除产生的欠薪等各类争议,市、县区人社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前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构建矛盾快处协调联动机制,协助其依法维权。要采取预约服务、网上办理等方式,全程帮助留乡就业人员社保转移接续,保障社保待遇。
此外,《通知》还明确,淮安市将把企业招聘会从“大市场”搬到“小手机”上,通过组建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与缺工企业联系。首批已推出3万多个就业岗位,后续还将加强供需对接,分批次分行业推出更多就业岗位。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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