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镇江市企业人才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计划3年内在全市建立市级企业人才工作服务站300家。
为强化企业引才育才用才主体作用,夯实企业人才服务平台,引导人才向企业和园区集聚,打通联系服务人才“最后一米”,根据《办法》,镇江市将每年认定100家左右,对服务站工作进行年度评估,不达标的撤销设站资格,并适时增补,动态保持300家左右规模。
●设站条件
企业人才工作服务站主要承担宣传和帮办人才政策、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配合做好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协助申报创建人才载体等四项任务。具体设站条件为:
(一)在镇江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才集聚度高、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年引进本科以上人才(中级职称以上、高技能人才)10人、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重点企业,近三年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的企业条件可适度放宽;
(二)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必备办公设备、有悬挂统-标识标牌、有人才服务工作制度、有日常运转经费保障;
(三)企业重视人才工作,定期研究相关事宜,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发展所需人才;
(四)每个服务站应配备1名以上熟悉人才、科技、产业等政策的人才服务专员。
●扶持政策
据了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企业,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后,一次性给予设站单位5000元建站补贴。经评估后确定为优秀和达标等级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工作奖励,其中用于服务专员工作奖励分别占50%、40%。此外,设站企业在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申领引才补贴、建设人才载体、开展人才招聘、提供人才服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办法》还鼓励各类园区内的科技孵化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申报建立人才工作服务站,服务所在园区中小微科技人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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