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简介
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设立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目前该省拥有芜湖、合肥两个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具有“境内关外”功能的海关监管特殊封闭区域,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通关优势和环境优势,是我国目前政策最优惠、管理最简便、经济最开放的海关监管特定区域,区内企业可以享受销售国产设备物资退免税、出口货物免税等优惠政策。迄今为止,国务院已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60个。
安徽省政府自2008年便向国务院申请设立合肥出口加工区。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合肥的外贸进出口总值达64.3亿美元,进出口值在中部省会城市位列第二。加工贸易和外贸出口比较优势,以及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是合肥申报出口加工区的优势条件。
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毗邻建设中的派河港,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将按“一年建设、二年起步,三年上规模”的目标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建设。
配套设施
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通关优势和环境优势,是我国目前政策最优惠、管理最简便、经济最开放的海关监管特定区域,区内企业可以享受销售国产设备物资退免税、出口货物免税等优惠政策。迄今为止,国务院已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60个。
安徽省政府自2008年便向国务院申请设立合肥出口加工区。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合肥的外贸进出口总值达64.3亿美元,进出口值在中部省会城市位列第二。加工贸易和外贸出口比较优势,以及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是合肥申报出口加工区的优势条件。
基地功能
功能分区包括工厂加工区、维修检测区、保税物流区和综合配套区。
基地规模
合肥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2128亩,功能分区包括工厂加工区、维修检测区、保税物流区和综合配套区。
合肥出口加工区综合办公楼位于围网南面,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3万平米。
合肥出口加工区周边控制用地1057亩,用于加工区生产、生活配套。其中位于青龙潭路的生活配套用地312亩,位于云谷路的生产性配套产业用地745亩。
政策优势
税收优势
(1)进口免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实行电子帐册管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出口免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3)进料保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材料全额保税。
(4)入区退税:从境内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其中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区外企业可凭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管理优势
(1)通关模式: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
(2)管理方式:全封闭、卡口式管理,可24小时通关。
(3)监管模式:不实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企业与海关联网,通过EDI电子报关。
(4)加工贸易审批手续: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合同备案只需管委会审批。
(5)核销管理:采用电子底账管理、计算机滚动核销、以察代核,企业无需停产。
(6)配额、许可证管理: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7)货物出入:与境外出入货物采用备案制,与境内区外实行报关制,小批量货物可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方式简化手续。
(8)外汇管理:可根据需要设置一个或多个外汇账户。取消外汇核销手续。外汇全额留成。
(9)报检制度:
出口加工区实施一次检验检疫,口岸不再检验检疫。
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及自用办公、生活用品,免予品质检验。
区内企业加工出境的产品,除需标明中国制造、使用中国注册商标、申领中国产地证及需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品质证书的,免予实施品质检验和卫生检验。
对境内区外进入出口加工区内的任何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检疫。
基地管理部门
合肥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
86-551-381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