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旅游企业参与疫情后旅游市场营销的积极性,力争较快促进宜昌旅游市场复苏,7月2日,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实施《2020年度宜昌市旅行社奖励实施细则》,招揽游客来宜昌旅游且符合奖励要求的旅行社予以相应奖励。与历年实施的旅行社奖励政策有所不同,2020年的奖励范围特别设置了“湖北人游宜昌”“宜昌人游宜昌”项目。而且奖励范围、规模和奖金额度设置上均创新高。
需要注意的是,《细则》所称游客均指团队游客,即单团人数在30人以上,散客不列为计算对象。
■湖北人游宜昌奖
根据《细则》,“湖北人游宜昌”重点鼓励符合要求的旅行社以专列、包机、包船、大巴车、会展节赛、自驾车队等形式组织市外省内游客(免票人数除外)来宜昌市游览。行程中至少有1晚安排在宜昌市饭店住宿,游览宜昌市2处或2处以上A级景区或市文旅局认定的规范经营的游览区,按单团给予奖励。
——火车专列旅游团队奖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人数达到300人或300人以上的,每趟专列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增加100人追加奖励1万元;在宜昌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宜昌市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趟专列一次性奖励4万元。
——航空旅游团队奖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每架次达到100人或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三峡机场起降,正常班机除外),每架包机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宜昌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宜昌市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架包机一次性奖励2万元。
另外,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乘坐三峡机场正常航班来宜旅游的团队,单团人数达30人以上,在宜昌市住宿1晚且游览2处或2处以上A级景区的,每人奖励40元;在宜昌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人奖励80元。
——包船旅游团队奖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每条达到100人或100人以上的旅游包船(正常班船除外),每条包船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宜昌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宜昌市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条包船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大巴车旅游团队奖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每次达到100人或100人以上的旅游大巴车,每人奖励50元;在宜昌市停留2晚或2晚以上,游览宜昌市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人奖励100元。
——会展节赛旅游团队奖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每次会展或节赛达到200人或200人以上(宜昌市活动除外),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宜昌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宜昌市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自驾车旅游团队奖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组织自驾车达到30辆人数100人以上,每个车队奖励0.5万元;在宜昌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宜昌市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个车队奖励1万元。
湖北人游宜昌奖如何申报?《细则》指出,旅行社在接到团队行程确认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先行向市文旅局提交该确认单原件或加盖该社公章后的复印件。在旅游团队离开本市后15个工作日内,旅行社需提交正式申报资料,团队行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宜昌人游宜昌奖
《细则》规定,在国家正式放开跨省游政策之日前,对旅行社组织宜昌本地游客游览1处或1处以上宜昌市A级景区或市文旅局认定的规范经营的游览区,按单团人数给予奖励。标准为:单团人数达到30人或30人以上,每团奖励500元。
宜昌人游宜昌奖如何申报?《细则》指出,旅行社在团队行程结束后,需及时提交申报资料,跨省游恢复之日后的团队不予受理。
■国内旅游奖
待国家、省、市关于放开国内游管控之后,按“湖北人游宜昌奖”政策执行。
■年度优秀地接旅行社奖
综合宜昌市旅行社揽客来宜团队数、游客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等情况,评选年度优秀地接旅行社,另外给予奖励。2020年12月31日前,各旅行社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申报。
《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奖励不累计重复计算人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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