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湖南省湘潭市
资质头衔
社团组织社会团体法人
概况介绍
湘潭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产生。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会长办公会议是理事会决议决定执行机构和日常决策机构。湘潭市律师协会已历六届,现第六届律师协会共有个人会员407名,团体会员 31家。本届理事会由 23名理事组成,会长办公会由7名成员组成,会长1名,副会长6名,律协下设专门委员会6个、专业委员会10个;湘潭市律师协会于2008年成立律协党委,基层党组织9个,拥有党员律师 115名;自六届律协起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全市共有31家律师事务所(部)。在26家律师事务所中,含市直所12家,县市区所14家:湘乡市3家,湘潭县2家,岳塘区6家,雨湖区2家,韶山市1家。另有公司律师事务部5家。
服务范围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准;
(三)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指导、检查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工作;
(五)组织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六)组织开展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七)制定行业发展战略,推动湘潭律师文化建设,拓展律师业务新领域;
(八)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开展实习期间的集中培训,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九)制定青年律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促进青年律师发展措施,指导全市青年律师培养工作。
(十)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奖励和惩戒;
(十一)受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申诉;
(十二)宣传律师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对外交流;
(十四)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五)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十六)组织并落实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增强律师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十七)协调与相关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关系,向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提出建议;
(十八)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服务机制
湘潭市律师协会受湖南省律师协会和湘潭市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对全市律师进行行业管理,其宗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质;维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联系方式
0731-5822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