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光谷中华科技产业园总规划面积217.66平方公里,占光谷总面积的42%。山体面积6.1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91.31平方公里,生态用地面积83.6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8.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22.3%。园区依山傍湖,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底蕴和自然禀赋。2016年6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裘援平、湖北省省长王国生为湖北“侨梦苑”揭牌。中华园作为湖北“侨梦苑”核心区,致力打造华侨华人创新创业聚集区。整体设计秉承“环境融入城市、环境融入生活”的规划理念,城市用地采用有机疏散的组团式布局形态,构架出“三湾、四岛、两环、南北核”的空间格局,旨在打造一座以水为生、以山为魂、以新型服务业为支撑的滨湖生态新城。
产业方向
重点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服务业、生态旅游服务业 、通用航空服务业 、国际商事商务服务业、创新动力服务业等产业。
现有企业
阳光凯迪企业
日立电梯企业
天马微电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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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园区享受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归国人员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落户运营提供了全方位的优惠政策支持。
第一条 给予上市奖励。鼓励东湖高新区企业A股上市,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奖励分为基础奖励和追加奖励两部分。基础奖励300万元,可分阶段兑现(其中:完成报辅奖励100万元、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材料奖励100万元、成功上市奖励100万元),亦可在成功上市后一次性兑现。若A股上市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80%以上投资于东湖高新区的,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追加奖励。
支持东湖高新区企业境外上市,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对成功境外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基础奖励,若首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80%以上投资于东湖高新区的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追加奖励。
企业在A股、境外均实现上市的,可同时享受A股上市奖励和境外上市奖励。企业由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四板)转至上市的,差额享受此项政策,扣除已享受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奖励。
第二条 积极引进上市公司。鼓励外地上市公司迁入东湖高新区,对已在境内外上市的外地公司将注册地及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区的,可通过“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专项的综合支持政策,综合奖励额度不低于600万元。
支持东湖高新区企业“买壳”“借壳”上市,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及纳税登记地迁回东湖高新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第三条 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上市“金种子”企业在股改过程中,按规定历年积累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价除外)进行转增股本,按转增股本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其转增股本所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市区两级)。
上市“金种子”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变更企业名称,按规定标准只收取工本费,全面落实国家收费基金的优惠政策;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并无争议的,依法补齐产权证并列入企业资产,收费项目按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征收。
第四条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鼓励“金种子”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对其并购重组产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给予5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给予上市“金种子”企业贷款贴息,对“金种子”企业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鼓励“金种子”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按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鼓励各商业银行优先支持“金种子”企业发展,为“金种子”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
管理部门
光谷中华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联系方式
028-62422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