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是国务院特区办于1992年3月批复设立的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批准规划面积为5平方公里。经过近20年发展,在相关部门支持和绥芬河市不断努力下,截止2012年底区内企业达到312家,固定资产投入累计34.24亿元,基础设施投入累计20.49亿元,培育形成了木材加工、IT、服装、食品、现代服务业等5项基础产业。2012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54.34亿元,利税完成2.7亿元。
产业方向
木材加工、机电家电生产、电子产品加工、轻工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石油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提炼、新能源新材料加工等产业为主。
现有企业
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鑫星木业有限公司
绥芬河富宇经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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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一、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现稳边安边兴边
(一)支持边民稳边安边兴边。引导激励边民自主创业,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对于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对符合条件的边民可按照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扶持。简化工作流程,取消户籍证明和创业培训合格证等前置性申请条件,实行担保公司和银行部门“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等兜底性制度,落实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保障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因人因地施策,将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有劳动能力、因病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分别制定帮扶政策。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制定《黑龙江省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沿边重点地区服务和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优先保障沿边重点地区的人才需求。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民委、民政厅、扶贫办、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负责)
(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沿边重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边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代缴参保费用。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按照规定将边境地区城镇贫困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12年免费教育政策。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措施。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各级学校与俄罗斯对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支持黑河学院与俄罗斯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加快4G网络城乡覆盖建设。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通信管理局负责)
(三)提升边境地区国际执法合作水平。在哈尔滨市、沿边重点城市公安机关设立国际执法安全合作部门,选强配齐专职人员。建立中俄边境地区国际执法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周边国家和地区安全形势,及时警示和应对边境地区安全风险。加大对沿边重点地区开展执法合作的授权,加大对公安国际执法合作投入。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公安机关与俄罗斯地方警务执法部门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共同打击恐怖主义、非法出入境和走私活动。(省公安厅、公安边防总队、外办负责)
二、改革体制机制,促进要素流动便利化
(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沿边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对外公示和网上办理平台运行推进工作。优化办事流程,丰富申办材料提交形式,缩短审批时限。推进同江铁路大桥口岸、黑瞎子岛公路口岸设立。深入推进“双随机”改革工作,实行优化布控查验机制。深化“前伸后移”全程监管机制,优化和规范检验监管工作流程,加强进口货物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公安边防总队、交通运输厅、外办、商务厅、发改委负责)
(五)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口岸监管模式,实施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加强企业稽查核查后续监管,加强国际合作,为守法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加强集中查验场地建设,深化关检协作,推动非侵入式检查设备关检共享共用,提高口岸查验效率。加强与俄罗斯海关合作,进一步扩大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范围。深化海关特殊监管区“一线放宽、二线管住”监管服务改革,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货物流转。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对边境贸易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降低企业负担。继续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做好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开展黑河、绥芬河口岸试点工作。完善与区域内海关和跨区块海关应急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区域通关应急事项处理效能。(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商务厅、外汇管理局负责)
(六)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借鉴上海自贸区等的经验,按照国家规定研究制定沿边重点地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实行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网上审批,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等,给予外资企业更加透明、高效的服务。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深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换照进程。扩大省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的授权范围,加强对沿边重点地区的工作指导,授予虎林市、密山市、同江市、穆棱市、东宁市冠省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受理权,便于企业就近办理。(省发改委、商务厅、外办、工商局负责)
(七)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健全外国人口岸签证工作机制,做好外国人口岸签证签发工作,在沿边重点地区外国人口岸签证点实行统一、高效服务管理。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在我省符合条件的沿边重点地区外事办公室开展领事认证代办业务。向国家大力争取尽快实现在我省相关口岸实行边境地区人员持中俄双方认可的有效证件依法在两国边境许可范围内自由通行。按照中俄两国跨境工程建设相关协定,简化工程建设人员口岸过境程序,对重点合作项目过境人员开放绿色通道。为同江铁路大桥、黑河公路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通关服务。加强与俄罗斯边检部门沟通,就“一地两检”查验模式开展磋商。探索口岸执法部门联合监管,在符合边检自助通关条件的旅客流量较大口岸建设出入境边检自助查验通道,推进旅客自助通关。(省外办、公安厅、公安边防总队、旅游发展委、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负责)
(八)促进运输便利化。加强与俄罗斯有关地方政府协商合作,配合国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汽车运输协定》及其议定书的修订工作,为从事跨境运输的车辆办理出入境手续和通行提供便利保障。积极争取黑河、绥芬河开通中俄两国公民自驾8座以下小型车辆自驾游,做好自驾车运行限定区域的划分与建设工作。规范自驾车出入境车辆管理,简化通关手续。(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旅游发展委、外办、商务厅、公安边防总队、哈尔滨海关、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负责)
管理部门
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028-6242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