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哈尔滨片区79.86平方公里,哈尔滨片区重点发展寒地冰雪经济,建设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全面合作的承载高地和联通国内、辐射欧亚的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增长极和示范区。
产业方向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优惠政策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着力破解我省民营经济偏弱突出问题,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解准入受限、履约难等问题
1.解决市场准入受限多问题。坚持民营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取消和减少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附加条件,严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对民营企业设置限制或排斥性条款。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鼓励民营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
2.解决政府履约难问题。着力建设“诚信龙江”,对“新官不理旧账”的责任人严肃问责。专项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严重拖欠的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
3.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简化注销手续,积极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一般税务注销实施“承诺制”容缺办理程序,实现即时办结。推行注销“一网”服务,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
4.解决市场监管缺位问题。加强市场统一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管水平,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二、破解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5.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开展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对被认定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
6.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可以按年度申领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研发设计、新产品检测分析等科技服务,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民营科技企业入库培育,省级财政对入(出)库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遴选民营科技企业入库,支持建立研发平台、开发新产品,委托投融资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精准投融资服务。
7.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省级财政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显著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省级财政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研发投入后补助;对于购买科技成果交易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省级财政按照交易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8.鼓励中小企业上云应用。支持中小企业与我省已公布的工业云平台服务商合作,加快业务系统云化迁移以及管理、服务、设备、产品等上云,鼓励云平台服务商提高企业上云费用优惠比例。
9.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体系的制定和修订,对通过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三、破解企业人力资源短缺问题
10.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发挥民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落实政府财政补贴,鼓励全职引进高端人才。企业柔性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参评重大奖项等方面,享受全职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11.支持企业培养人才。支持民营企业申报“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人才项目,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位入选者5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中掌握重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申请省级科研项目不受年龄限制。
12.提高企业人才待遇。围绕省级重点产业项目,对企业、产业园区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对设站单位给予20—50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科研工作及进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省级财政按市、县政府支持数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
13.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对成功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民营企业,国家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个企业10万元经费补助;对成功创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民营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个企业5万元经费补助。搭建企业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缺乏培训能力的民营企业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
管理部门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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