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台胞台企落地奖补额度!平潭新政促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7-17 16:32: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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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科技型企业入驻平潭。目前,平潭台湾创业园已注册科技型企业30多家,其中台资科技型企业数量过半。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714日透露,当地近日出台的《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及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入驻平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政策支持。其中,对于台企台胞的入驻和落地提高了奖补额度。

从该《若干规定》可见,平潭将大力引进台湾地区先进的技术、成果、专利等创新要素在实验区落地转化,对台资企业或台湾同胞在平潭落地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及申请承办“岚台科技创新论坛”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予以本规定150%配套奖补;鼓励境内外机构在平潭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将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办理。

该《若干规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对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评审认定的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此外,平潭扶持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对接转化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采取阶梯式资助;鼓励和支持境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在平潭自建或共建一批高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发展战略等研发机构,根据其综合评价等级给予建设经费补助等。

对通过区经济发展局认定具有独立法人性质且运营满一年的技术转移中心、虚拟研究院、科技咨询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根据其业务性质、 公共服务水平等综合评价等级A类BC分别一次性补助3025万20万建设经费

支持实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对接转化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对实验区企业购买转化落地的成果采取阶梯式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新建用房每平方米200 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用房每平方米100元、上限50 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积极鼓励实验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 新平台的,区级财政按省级补助(奖励)额度给予100%资金配套支持。

大力引进台湾地区先进的技术、成果、专利等创新要素在实验区落地转化,对台资企业或台湾同胞在实验区落地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及申请承办“岚台科技创新论坛”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予以本规定150%配套奖补。鼓励境内外机构在实验区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实验区将按 照“一事一议”程序办理。

料技创新平台建设以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对纳入区级管理的科技创新平台须 于每年度12月前报送本年度平台运行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 工作思路,并开展两年一次的平台运行绩效评估工作,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平台予以淘汰,对运行良好的区级平台,根据其业务性质、总体业绩与公共服务能力等情况,择优每年予以5-10万元的运行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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