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周年,江苏送上助力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大礼包”!8月18日,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由江苏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江苏省科技厅等八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第一批配套实施细则对外公布,30条新政为自贸试验区更好发展赋能。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年来,对标国内一流国际公认自贸试验区定位,深化制度创新,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发布会上披露,一年来,江苏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全国全省首创改革举措60余项,形成115项制度创新成果,第一批20项改革试点经验和20项创新实践案例在省内复制推广。
制度创新催生“重要阶段性成效”
“改革任务加速落地,开放发展动能强劲,创新活力充分释放,产业基础有力夯实,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省商务厅厅长赵建军用这五句话概括江苏自贸试验区运营一年来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效。
自贸试验区,就是要大胆试、加速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工作进展顺利,9月下旬有望一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等273项省级管理事项一次性下放到自贸试验区。
日前,位于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内的雅马哈发动机智能机器(苏州)有限公司依托离岸贸易实现了“轻量化”发展。“资金流通过苏州,货物流却不用经过苏州,省下了物流用工成本,目前我们离岸贸易业务已经占到总销售额的约70%。”雅马哈发动机智能机器(苏州)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浦洁说。
离岸贸易是区域开放程度的重要特征。一年来,苏州片区在海关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大力推动离岸贸易发展,开展离岸贸易业务的企业数增长近30%。
江苏自贸试验区着力推动由商品等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积极探索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更具竞争力的制度安排。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正成为推动开放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力量。
截至6月底,自贸试验区新增市场主体2.9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近300家。今年上半年,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14.7亿美元,占全省12%。自贸试验区完成进出口总额2468.7亿元,占全省13%。江苏自贸试验区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招引力度,自贸试验区先后签约落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88个,总投资超过1500亿元。
一年来,3个片区竞相发展,各展风采。在南京,片区新增注册企业1.3万余家,注册资本828亿元;引进外资企业66家,实际利用外资7.9亿美元。在苏州,片区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2.47亿美元,进出口总额4091.68亿元,新设立外资企业近200家,新增备案境外投资机构62个。在连云港,片区以全市2.7‰的面积,贡献了31%的实际利用外资、17%的外贸进出口、13%的新增市场主体。
首批20个创新实践案例推广全省
“没想到,在我们向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提交资料后,现场就拿到了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审批真的大大减轻了人力成本。”南京国际健康城实验学校(托马斯国际学校)工程负责人钱诚表示。3月4日,南京片区第一张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的施工许可证正式发出,学校相关工程可即刻动工。
江苏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3个片区持续强化制度创新。省自贸办认真开展改革试点经验收集梳理工作,经两次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最终择优选定“20项改革试点经验+20项创新实践案例”在全省开展复制推广。
第一批复制推广的20项改革试点经验中,“政府职能转变”5项,“深化投资领域改革”1项,“贸易便利化”5项,“金融领域开放创新”3项,“实体经济创新发展”3项,“服务国家战略”3项。在20项创新实践案例中,“政府职能转变”5项,“深化投资领域改革”1项,“贸易便利化”8项,“金融领域开放创新”2项,“实体经济创新发展”2项,“服务国家战略”2项。
此次重点选择自贸试验区原创经验开展复制推广,20项改革试点经验和20项创新实践案例均为国内或省内首创举措,其中拟复制推广的开放型经济先行发展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经验案例共30项,达到总数的四分之三。拟复制推广的如创新生物医药集中监管与公共服务模式、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中欧班列“保税+出口”等经验,均为成效明显、得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制度创新举措。
飞利浦医疗(苏州)公司获准以加工贸易方式开展自产产品进境保税维修业务,成为片区唯一一家获得商务部认可的该资质的企业。目前公司已完成该项业务106批,保税维修产品1200件,计划再投资400万元扩大维修产线,引进新维修项目,为构建双循环增添力量。南京海关人士介绍,该项新兴业务已推向全省33家企业。
30条新政助力走在全国前列
未来,江苏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7月23日,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给出30条解题思路;8月17日,《意见》第一批配套实施细则出炉,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和办事流程。
《意见》共七大部分、30项主要任务举措,涉及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打造对外开放高地、支持打造现代产业高地、支持集聚优质资源要素、各片区特色发展联动发展、加强组织保障等。江苏省商务厅厅长赵建军介绍,《若干意见》主要目标是打造展现江苏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的最高水平开放平台,全面服务和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奋力走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前列。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重大改革举措先行先试、加大自贸试验区赋权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3个方面内容。
支持自贸试验区打造对外开放高地。提出加大开放力度、支持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优化贸易监管模式、支持资金跨境流动等6个方面内容。
支持自贸试验区打造现代产业高地。提出推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环境、金融业创新发展、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7个方面内容。
支持自贸试验区集聚优质资源要素。提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创新用人方式、完善职业认定和职称评审制度、加强产业用地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税收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7个方面内容。
支持各片区特色发展联动发展。江苏省自贸试验区南京、苏州、连云港片区各具特色、各有优势。《若干意见》结合三大片区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提出支持南京片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苏州片区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支持连云港片区打造“一带一路”开放门户、支持联动发展4个方面内容。具体来说,支持南京片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双区”叠加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国际重要创新策源地;支持苏州片区充分发挥中新合作优势,持续加大开放创新力度,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层次创新深度融合;支持连云港片区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开放门户优势,加快港口、码头、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中欧班列、陆海联运,打造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
加强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考核激励、形成工作合力3个方面内容。
30项任务举措干货满满,具体如何落地实施?发布会上,与《若干意见》一同发布的,还有第一批20项配套实施细则,包括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实施认证、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发行股票等等。
细则提出,对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外籍技术技能人员,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可一次性给予2年期来华工作许可。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外国高端人才,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来华工作许可。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南京市、苏州市、连云港市科技局或其委托的自贸试验区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细则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按规定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参与境内股权投资。自贸试验区内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向所在地银行递交书面申请、《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营业执照等材料后,银行可为企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及资金汇兑等业务。
细则还提出,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以及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欲要在科创板、创业板等发行股票的,由拟发行企业的辅导机构向江苏省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相关材料,江苏证监局对辅导备案材料进行登记、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确认企业辅导备案日。
赵建军表示,近期,省商务厅还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更多操作细则,力求支持政策举措可操作、快落地,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图解:《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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