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中国公布新设六个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广西自贸试验区在列,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南宁、钦州港、崇左三个片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自贸试验区企业总数达21098家,其中新设立企业17285家、新设外资企业145家。
为加快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鼓励各片区各相关部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广西日前印发《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广西商务厅厅长蒋连生13日介绍说,根据《意见》,广西自贸试验区将发挥区位优势,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边开放、面向东盟等特色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深入对接东盟国家的发展规划,深化与东盟国家在陆海贸易规则、投资促进、市场开放、人员流动、数字经济等方面的合作。
此次出台的《意见》显示,2021年广西自贸试验区重点聚焦七大领域开展制度创新,即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决策部署开展创新、围绕推动试点任务落实开展创新、围绕发挥特色区位优势开展创新、围绕推动开放型经济集聚开展创新、围绕推动产业发展升级开展创新、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开展创新、围绕强化系统集成开展创新。对国家级制度创新成果,应突出系统集成性和差异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首创性,有利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高水平开放协定;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应在全区范围内具有首创性,可以在全国其他地区已有的创新举措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优化或增添广西特色。
对于制度创新成果,广西自贸办每半年组织开展自治区级评估。对于获推广或借鉴的制度创新成果按A类(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B类(国家部委复制推广)、C类(自治区范围内或重点园区复制推广)3个等级分类。对年度形成A类、B类、C类制度创新成果的创新主体,根据成果等级给予绩效加分。
与此同时,广西自贸试验区将对标RCEP等先进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与国际对接,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开放型经济集聚发展。
在推动跨境产业链发展方面,广西自贸试验区将创新引链、补链、强链机制,形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融合发展机制,营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集聚的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发展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
为确保《意见》有效实施,广西自贸试验区将设立制度创新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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