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发区支持工业企业增效升级:实施并购重组最高奖补300万

发布日期:2020-01-18 16:13:15  来源:经济带网  作者: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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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工业企业增效升级的若干政策》旨在加快合肥开发区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区内企业增效升级、退低进高、退劣进优,提高产出贡献率,实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开展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

政策提出,开展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根据企业上年度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分成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C类(监管整治类)三类根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分类定策——

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一是安排专人进行项目核准、备案全程辅导办理;二是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用能、用电、用水需求;三是对在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中“亩均税收”指标完成200%及以上的,按照企业实际计税土地面积1元/平方米给予奖励;四是对首次评定为A类的企业奖励10万元;五是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优先提供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优先安排区级财政金融产品;六是优先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优惠政策;七是鼓励其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

B类企业(鼓励提升类):一是鼓励企业进行土地再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施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支持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二是鼓励利用现有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或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多层厂房,提高亩均产出;三是鼓励企业建设技术中心,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合作,通过两化深度融合实现产品升级换代,通过“机器换人”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销售网络,创新销售模式,提高产品市场份额。

C类企业(监管整治类):一是不得在开发区内新增建设用地;二是区级财政金融产品不予支持;三是不享受区级各项财政奖补政策;四是不参评区级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年度各项先进。

建立“退低进高”、“退劣进优”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企业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生产性用房用于自行生产,企业超过原批准容积率的,按超出原批准容积率的部分折算出节约土地面积,节约土地1亩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亩5万元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就地转型或搬迁改造。鼓励B类、C类企业将原有低效落后产能全部淘汰、利用原有土地新上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业项目。新上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先进制造业的,经管委会同意后,对其新投入设备或固定资产在享受合肥市相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增加投资额5个百分点的资金补助;新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对开发区新增的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

➤鼓励企业实施并购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内外企业对区内B类、C类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并购重组后的企业为在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的,且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交易额超1000万元的,经管委会同意后,对并购重组后的企业给予5%的并购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建立鼓励企业退地机制。鼓励B类、C类企业将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厂房主动腾退,管委会可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经批准,对退出未用土地使用权且不在开发区置换建设用地的企业,在签订相关协议并收回土地证后,给予企业退出土地原实缴土地出让款10%的奖励;在协议约定提前6个月以上完成腾退并办妥移交手续,可按原实缴土地出让款10%给予额外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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