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照浙江省“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目标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浙江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3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要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持续巩固整体通关时间压缩成效,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继续在长三角地区保持领先,口岸收费继续保持全国最低水平,提升数字口岸一体化建设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企业获得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为提升通关效率,《行动计划》提出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例如:继续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改革。优化系统功能,扩大“两步申报”实施范围至转关、大宗散货等业务。开展“两段准入”信息化监管试点,允许企业凭自主申请实施合规货物的口岸“附条件提离”。
在有条件的码头推进实施“船边直提”和“抵港直装”模式,提升物流作业效率。
实施进口货物“水水中转”自动审核放行,对商业封志完好的铁路、水路转关货物免予施加海关封志,联合推广安全智能锁应用,扩大转关自动核销覆盖范围,实现转关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
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针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和特定货物,在杭甬两关推行允许货物流转至目的地实施查验的新作业方式,推动杭甬两关查验作业一体化。
简化口岸查验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审核审批流程,探索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推动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联合登临检查(先由海关登临检疫排除公共卫生风险),构建“联合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
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比例,扩大“智能审图”和远程监管等覆盖范围。
优化“区港联动”模式,有效释放城市货站潜能,服务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和退换货中心建设,依托海关24小时通关便利,进一步支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增开全货机国际航线。
持续深化边检一体化服务举措,推进上下外国船舶许可、船舶搭靠外轮许可和“一站签发、全域通用”机制,积极推进涉外服务企业、人员网上备案,推动实现“一站备案、全域共认”。
推动宁波舟山港与义乌国际陆港一体化发展,在义乌建设宁波舟山港“第六港区”。建立多式联运转场机制,促进海港功能和口岸功能向义乌国际陆港、浙中多式联运枢纽港等延伸。
为高水平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提出,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入推进全省数字口岸一体化,通过推动地方运行服务实体改革,促进信息平台融合,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入参与并服务“四港联动”信息化建设,探索优化集装箱状态查询、提箱无纸化、铁路场站港区联动、国际货物空运电子运单交换等“通关+E物流”数据协同。
在水运口岸全面实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预报预检,在空运口岸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入境货机及机组人员。总结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单证电子化流转试点经验,加快提升全省港口信息化水平,将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电子化推广到温州、嘉兴、台州港区及义乌国际陆港。
同时,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将港口设施保安费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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