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扩围 新增开封、焦作、许昌3市

发布日期:2021-03-26 16:38:22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赵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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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这意味着,今后相关城市区域可按照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据了解,网购保税进口也称“1210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然后进行网上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有销售的商品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不必报关;卖不掉的商品可直接退回国外。

跨境电商发展重大利好消息

《通知》将对河南跨境电商发展带来哪些影响?3月21日,记者采访郑州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市场人士,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阐释。

河南省试点城市将扩大至7个。”郑州海关相关工作人员说,“根据《通知》,拥有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开封、焦作、许昌3市也可以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了,之前河南省只有郑州、洛阳、商丘、南阳4个试点城市。以后,如有新设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城市,也将享受这一政策。”

以开封为例,开封成为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将为企业在退货、各种贸易属性货物的混装、拼柜、“买全球”“卖全球”等具体方面带来实质性便利。退货方面,跨境电商通过备货模式出口的货物,可以退回保税区进行重新清理、维修、包装后再销售,这样一来,国内仓储和人工也相对便宜,可以节约成本。在各种贸易属性货物的混装方面,传统模式下,跨境电商的某些商品是向加工贸易企业采购的,这些商品只能在出口后才能交付电商使用,而备货模式可以实现电商一般贸易货物和加工贸易货物在保税区完成打包后再出口。拼柜方面,跨境电商的FBA货物可以和一些对时效要求不高的包裹共同拼柜,通过海运送至目的地港口后再分拨。“买全球”“卖全球”方面,跨境电商境外采购的货物,可以进入保税区存放,然后根据需要将产品以包裹的方式清关后寄递境内外客户。这样,既减少了通关单的麻烦,也节省了关税,减少卖家资金的占用。

据开封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是指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业务开通后,将进一步丰富开封市进口商品的种类,大大缩短进口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企业还可以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监管政策,为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进口商品,提升群众日常生活品质。

听听企业怎么说

位于开封的博捷跨境电商公司相关负责人梁思佳告诉记者,之前公司的跨境电商业务需要放在郑州来做,以后同样的业务可以直接到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办理,不仅可节省经营成本,也离市场更近了。

河南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会文说,试点城市扩围,将给河南“单一窗口”的大通关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也将继续密切关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积极加强业务交流指导,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数据显示,河南“单一窗口”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累计申报15057万单、货值1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77%。就保障能力而言,河南“单一窗口”软硬件设施已全面升级,系统峰值处理能力达1000单/秒,单日稳定处理能力在3000万单以上。

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对于国家对跨境电商的大力支持,业内专家指出,试点的大范围扩容将促进我国东中西部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也将大大节省跨境电商物流成本,缩短跨境电商物流时间,进一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同时,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前期试点效果的认可和对试点放开之后监管能力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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