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促5G产业发展 企业开通5G基站每年最高奖2000万

发布日期:2021-04-27 17:09:35  来源:经济带网  作者: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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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产业发展政策的完善和有效实施,2021年4月26日,珠海市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

据悉,发展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在珠海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第三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在珠海的分支机构。申报单位在申请本发展资金时在珠海登记注册时间应不少于一年,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企业或机构,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在研项目,或有到期(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未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申报。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和单位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或为市委、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事项。

支持5G网络建设

(一)每建设开通一个5G基站给予不超过10000元奖励,每年单个企业奖励上限2000万元;每建设一个5G铁塔站址给予不超过2000元奖励,每年奖励上限1000万元。

(二)申请5G网络建设奖励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在珠海的分支机构。

(三)申请单位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或5G铁塔站址建设任务。

支持5G集聚区建设

(一)对完成5G网络全覆盖的园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申请5G产业聚集区建设奖励的园区应有负责日常运营的服务团队,具有相对集中的空间布局,园区总面积一般不少于50亩。已进驻企业不少于20家,并已进驻不少于5家5G产业链企业。

(三)申请5G产业聚集区建设奖励的园区应提供至少两家通信运营商的5G网络覆盖,与5G服务商(含运营商和铁塔公司)签订不低于5年期的网络建设基础设施优惠协议,包括提供一处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园区共用机房、对基站用电收费符合政府文件要求,配合建设必要的室内信号增强系统。

支持5G产业支撑平台建设

(一)对5G产业支撑平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二)申请5G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应是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资质或能力的第三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运营机构。

(三)申请5G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可提供一定的5G网络实验环境或场所,可为企业提供包含5G+MEC、5G+切片网络、5G+wifi等产品实验和测试环境。

支持垂直行业5G创新应用

(一)对5G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项目建设进行竞争性分配方式立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申请单位应已有一定的研发成果及应用基础,具备5G创新应用的能力和实施条件(如已有投入市场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实施5G应用的业务条件),申报的项目应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带动作用良好。

(三)项目成果要可视化,如有展示平台或实景演示等。项目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支持5G产业化

(一)对5G等新兴领域企业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竞争性分配方式立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并拥有自主5G相关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带动作用良好。

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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