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市政府下放行政事权落实承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4 10:07:20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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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政办发〔2020〕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下放一批行政事权(共计36项)。现将我区负责落实承接的19项行政事权目录予以印发。各承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权运行的监督,做好下放行政事权的落实承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各项行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碑林区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事权目录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