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政办发〔2020〕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权的通知》(市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下放一批行政事权(共计36项)。现将我区负责落实承接的19项行政事权目录予以印发。各承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权运行的监督,做好下放行政事权的落实承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各项行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